“1·18”本來是個黃道吉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先生,卻在這個吉祥的好日子刮起了一場什麼“環評風暴”:公布了30個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建設項目的大名,還“責令立即停建,並將對其重罰,建議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稱此舉是“環評風暴”,的確不是聳人聽聞:被曝光的建設項目數量之多、名頭之大、投資之巨、影響之甚、背景之深,都是史無前例。
但是,實事求是地說,這場“環評風暴”的確是不該刮的“玩火之舉”——
其一:太歲頭上動土。被叫停的30個違法項目中,有26個為電力項目,平均身價都過億元,有的還多達數百億﹔項目的業主,不乏令人尊敬的“國字頭”的電力巨頭,如中國三峽電力總公司、大唐、國電、華電,等等。要知道,中國素來是“刑不上大夫”的,環保總局打打過街老鼠尚可,怎麼敢摸“電老虎”的屁股呢?雖然說“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但那隻是說說而已,認不得真的——古往今來,“認真”的哪個有好果子吃?何況,眼下到處都鬧電荒(原因且不去講),人家“先上車、后買票”是為了趕工期,是為了急國家之急(即便發財也是“客觀為自己,主觀為國家”),其后果,不過是多排幾噸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多砍幾棵樹,多淹幾畝田,多破壞幾處風景,多死幾條魚,那又算得了什麼呢?
相當初,陝西銅川礦難死了那麼多人,有關責任人還連連喊怨:他們是為了緩解全國的煤炭緊張,才讓礦工“大干苦干拼命干”的。中國隻有“人命”才“關天”——污染一點環境、破壞一點環境,又死不了人,受影響的又不知是誰的“子孫后代”,犯得著“咸吃蘿卜淡操心”嗎?
其二,自作多情,得意忘形。不錯,保護環境是我們的基本國策,可持續發展是我們的唯一選擇,但比起“發展是硬道理”,比起GDP,環保算得了什麼?放眼全國,那些進步快的大小官員們,還沒聽說哪個是沾了“保護環境”的光的。
老祖宗有句明言:識時務者為俊杰。長期以來,在許多人眼裡,環保局不過是“花瓶”,“保護環境”不過是漂亮的口號,環保法不過是“豆腐法”,環評不過是“橡皮圖章”。你何不“識大局、顧大體”,乖乖當“仆從”,“唯馬首是瞻”,睜一隻閉一隻眼?反正隻要不出現沱江污染那樣舉國震驚、影響穩定的大事,就丟不了你的烏紗帽,少不了你的俸祿,瞎鬧騰個什麼勁兒?
其三,一葉障目,不見森林。那些被叫停的違法項目,不是巨無霸也是小無霸,哪一個不是在上級領導的眼皮子底下破土動工的——說不准還有“首長”剪彩奠基的﹔那些“國子頭”的電老虎,哪一個不是事關命脈的掌上明珠?他們的負責人,哪一個沒有七大姑八大姨的?
中國有句祖訓:投鼠忌器﹔民間有句順口溜:不看僧面看佛面。
當然,沒有哪一位領導說環保不重要,也沒有哪位“首長”說“經濟建設要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但說歸說,做歸做,當真了就成了“傻根”了。
總之,“環評風暴”現在怎麼也不該刮。等到什麼時候該刮呢?從“不見棺材不落淚”這句老話,可以推斷:等到大小城市的上空都變得灰蒙蒙的像前幾年的北京了,等到所有的魚鱉蝦蟹都變成稀有物種了,等到所有的江河都像黃河、淮河被“攔腰”截得成了“糖葫蘆”了,等到中國的電像農民的橘子蘋果多得爛在地裡賣不出去了(按照目前某些大小電站如火如荼、你追我趕的大好形勢,這恐怕不是什麼危言聳聽),你再刮也不遲。到那個時候,你就是刮什麼“環評颶風”,相信全國人民都會都會舉雙手贊成——就是現在在網上“強烈呼吁在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上討論和解決環保總局的問題﹔罷免環保總局的瀆職官員!”的這位英雄,到時也會“反戈一擊”的吧?
希望這次“環評風暴”會有奇跡出現,也祝願“裝私貨”、“想引人注目”的環保總局會有更好的收場。
最后,引用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一位德國牧師的話,做該文的結束——
“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后來他們追殺工會會員,
我不是工會會員,
我不說話﹔
此后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我不是天主教徒,
我不說話﹔
最后,他們奔我而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2004年1月24日夜成,25日早晨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