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贊成汪永晨“旗幟鮮明地”號召“敬畏大自然”的觀點。
“敬畏大自然”的倡導者經常發出激動人心的聲音,但在激情之下,我卻很難看到“敬畏大自然”的可操作性及其效果。如何“敬”?如何“畏”?我從未得到過一個滿意的答案。如果說“敬”不過是發表激情演講的話,那還真有一些關於“畏”的可怕事例,其中一個就是戰國時代魏國的“河伯娶婦”。另一個例子來自中美洲的瑪雅人,近年的研究表明,在9到10世紀左右,瑪雅文明迅速衰落可能和當時太陽活動導致的局部氣候干旱有關。這聽上去有點諷刺,但是瑪雅人非常“敬畏”太陽,他們文化中的一個主神就是太陽神。
讓我們看一看引出這場討論的海嘯。“敬畏大自然”在這場災難面前能做什麼?如果你同我一樣,認為不存在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即嘴裡說著、筆下寫著“敬畏大自然”就可以改變大陸和大洋板塊的運動,防止地震和海嘯的發生,那麼答案就是:看不出“敬畏”有任何效果。當災難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時候,為什麼還要說“敬畏大自然”?
那麼水利設施呢?的確,有些水利設施是失敗的,但確實也有一些是成功的。如果按照“自然一點都不能被改變”的標准,沒有什麼水利設施是成功的。然而,按照這一標准,人類從一開始就是對環境的一個威脅。即使是最原始的農業,也是對自然的背叛。因此修建水利設施和人類上萬年來的活動並沒有實質的區別,隻不過前者的影響力更大些。
一篇短文很難全面地闡述在“敬畏大自然”這個問題上的看法,所以我隻想提出一個簡單的事實:我們所在的地球大約有30多億年的生命進化歷史。盡管今天的地球上生活著千萬種生物,然而,在這漫長的進化歷史中,99%以上的生物都滅絕了。我常常向其他人提到這個事實,用來喚醒人們的一個意識,那就是自然並沒有一個人們想像中的仁慈面孔,而我們(或者任何物種)手裡都沒有一張由自然開出的保証書,確保我們不會滅絕。
汪先生所表達的,似乎是這樣一種觀點,即人類特別地不敬畏自然,特別地自私自利。如果把大自然認為是一個家庭,那麼這個家庭的所有成員———不論你是否願意承認———都是自私的。
每一種生物都是在進化這一自然規律的支配下生存的短視者,它們都在改變著環境。
沒有哪種生物會為長遠的將來著想,除了人類。因為人類擁有超越其他物種的智力,借助這種智力,我們可以讓這個大自然變得不那麼悲慘。例如,我們發明了醫學,延長了人類壽命﹔在一些國家和地區,海嘯發生之后可以及時發出警報,避免重大的傷亡﹔科學家正在初步登記可能威脅地球的小行星,它們曾經摧毀了上一個佔全球統治地位的物種———恐龍。我們的智力和建立在其上的科學,可以對未來的風險發出警報,並設法避免這顆星球遭到破壞。而“敬畏大自然”卻要求人類放棄這種獨一無二的能力,用不作為取而代之。
我認為,拋棄“敬畏大自然”的觀念,用更有建設性的觀點對待我們所處的環境,是保護我們的環境以及我們的未來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