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洋海嘯后,著名科學家何祚庥在《自然》上發表文章《人類無須敬畏大自然》,稱“我要嚴厲批評一個口號,即所謂‘人要敬畏大自然’”,並強調人定勝天。汪永晨先生隨即在《新京報》上發表《“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學》一文進行反駁,“自從有了這個口號(人定勝天)后,我們吃的苦頭還少嗎?”緊接著,著名科學打假人士方舟子又發表文章《“敬畏自然”就是反科學》。媒體上關於敬畏自然的話題一時頗為熱鬧。
所謂敬畏自然,無論是敬重、敬仰還是敬怕,都是指人作為大自然的一員,應當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其他生物,人與人的關系,因為人類不是孤立地生活於大自然中,我們與自然和其他生物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敬畏自然不是說要讓人無所作為或聽天由命,而是說當人這個智慧生物在改造自然並讓其服務於自身時,要充分考慮大自然的規律,不能破壞自然規律,或對自然規律不能破壞得太多。比如,對於江河湖海,即使危及到人類的利益,也不能以違背自然的方式去征服它,而是應當像大禹治水那樣,以順應自然的“疏”去治理,而不是用違背自然的方式去堵。這一點,黃河三門峽水庫的教訓不可謂不深刻和慘痛。敬畏自然也不是說不要科學技術和發明創造,而是指人類在利用科技時,應當顧及其他生物的生存,以及它們與我們長期生存中所建立起來的平衡、制約、互利、互生等關系。
《江南時報》 (2005年01月17日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