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九點多,辦公室的同事突然給我家裡打電話,說有兩個農民要見我,並說是跟我事先約好的。
我一邊急匆匆地披衣穿鞋,一邊納悶:並沒有人約我今天見面,究竟是誰呢?
一進辦公室,便見穿著棉襖的一男一女,坐在我的辦公桌前等候。一見我進來,他們立即異常謙恭地站起來,向我問好,臉上有些惶恐和不安。
我馬上明白了,是來反映問題的——如果不是說“與我約好的”,他們如何進得了有兩班武警站崗的辦公樓呢?
原來,這兩位來自河北石家庄辛集市錨營村的李姓農民是父女倆。事情的大致經過是:幾年前辛集市“組建”的三個制革工業區之一——錨營制革工業區,在距離他們村子數百米的地方安家落戶。此后不久,工業區管委會在老李的梨園南邊的煙鹼灘上(其實是征用的土壤肥沃的良田),用推土機掘出約5個80米長、90米寬、深150米的大坑,當作廢物填埋場。之后,每天都有裝滿散發著惡臭的污水、廢渣、污泥和垃圾的大卡車,從工業區開出,把廢物倒進這5個土坑裡。很快,這5個土坑便被皮革工業區的“副產品”填滿,坑內散發著熏天的惡臭。去年,污水居然兩次從土坑溢出,流到他的梨園裡。他那正值壯年的賴以買米買鹽的63棵黃金梨,便在臭氣和污水的雙重“關照”下,相繼落葉、死亡。
在老李的強烈要求下,省、市兩級環保局都曾派員現場督查,認定污染嚴重,理應賠償。重重壓力之下,管委會和村委會經“研究”,決定,一棵梨樹賠270元,並“征收”老李承包的的梨園,1.5畝的“征地費”為1.156萬元——他們並“照顧”老李腿有殘疾,多補償1萬元——總計賠償費4萬多元。
“為什麼要強制征收我的承包地?我的黃金梨至少還能結果10年,為什麼一棵樹隻賠幾百元?5個垃圾坑造成地下水和土壤嚴重污染,使許多村民得了怪病,恢復水、土和村民的健康損失費用怎麼說?……”較真的老李當然不服,多次向村委會、管委會、上級政府和新聞界、法律界反映、呼吁。
“環境法明確規定,‘地方政府對轄區內的環境質量負責’,污染造成的損失和恢復費用應由污染者負擔。可是,我怎麼也想不通,地方政府居然成了污染的幫凶,不但不幫我這個受害者,還千方百計壓制、打擊我!?”老李怎麼想也想不通。
后來發生的事情更讓老李始料不及:村委會不僅“代表”他在征地協議上簽字,還找人監督他的行蹤,甚至到他家裡偷他保存的上訴材料﹔管委會把他叫到工業區的辦公室暴打一頓,威脅他“不許胡說”﹔省電視台和報社的記者前來採訪,卻被上級政府“請”了回去,做好的片子、寫好的稿子全被“斃了”……
“我現在成了村裡的‘瘟神’,大家都躲著我,也沒人敢找我家裡串門兒﹔我到哪裡都有人跟著……這次來北京是凌晨兩點偷著跑出來的……”說到此,老李渾身直打哆嗦。
憑借老李提供的照片、材料和環保部門的批文,我想老李所講的應該是真的——有誰放著好端端的日子不過,撇家舍業,變賣不多的口糧,在寒風刺骨的冬天拖著一條病腿,風餐露宿,到人生地不熟的首都告狀呢?
“某些地方政府成了污染的幫凶”——用流行的話說,是“充當不法排污企業的保護傘”,發生在環境保護被定為基本國策、科學發展觀成為時代強音的社會主義國家的今天,實在是令人費解。然而,這樣的事例我早已不止一次地聽環保部門的朋友講過,也曾耳聞目睹過:有的在招商引資時“指示”環保部門對重污染企業開“綠燈”,甚至幫忙偽造“環境影響報告書”﹔有的在上級部門來檢查時為不法企業通風報信﹔有的居然出台土政策,不准環保部門到重污染企業檢查﹔有的在東窗事發后找上級領導說情,有的托“首長”把電話打到電視台、報社,或用“領導指示”硬壓,或以刊播廣告、征定報紙為條件,不准刊發做好的報道……
政府原本應對地方的環境質量負責,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而某些地方政府對污染企業如此關照有加、呵護倍至,到底是為了什麼?據知情人講,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是片面到瘋狂地追求GDP增長,以求保官升遷﹔二是與不法企業有割不斷、理還亂的利益關系,謀一己之私利。
據我了解,老李的遭遇還不算慘烈。因為要為自己被嚴重侵害的環境權益“討個說法”,有的農民被扣上“擾亂社會治安”、“危害生產秩序”等罪名而鋃鐺入獄,有的污染受害群眾被“身份不明人員”縱火焚家乃至毆打致殘……
留下了相關的材料后,我送老李父女出門——老李說還要到有關部門反映,不管有沒有用。在瑟瑟寒風中,目送他在女兒的攙扶下,一瘸一拐地走遠,心想,在全國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的今天,老李的合理訴求,應該會有一個好的結果、可以安度晚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