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湖南株洲清水塘工業區的排污口 |
四川因四條江而得名,因水豐而富饒。陽春三月,一場近年來全國最大的水污染事故在四川沱江發生,引人深思。
3月1日,沱江上游簡陽段發現大量死魚,內江市環保部門緊急報告:河水受到嚴重污染。內江市委、市政府責令有關部門對沱江水質進行24小時監測、報告,要求所屬的高耗水企業主動停止生產,節約每一滴水,盡可能滿足居民個人用水需求。市工商局、物價局加強對桶裝水市場的管理,出動檢查人員4033人次,檢查集貿市場、消費品市場等8000多個。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市衛生部門將主城區劃分為四大片區,24小時抽查。為維持好供水點秩序,廣大公安干警日夜奮戰在第一線,24小時值勤、備勤。投入這場戰斗的還有眾多的白發老人和未成年的孩子。3月28日,硝煙終於散去。4月1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發布消息:此次沱江污染,沿江地區近百萬群眾飲水中斷26天﹔受污染地區大量工業企業和服務行業停產,直接經濟損失約為3億元﹔沱江生態至少需要5年時間才能恢復。
代價沉重,反思亦然。
沱江污染被媒體披露以后,群眾最不能理解和接受的是:位於成都市青白江區的川化二廠通過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長達20天,環保部門竟然沒有做出反應。中央、省市多家媒體前去,都被其以種種理由拒絕採訪。青白江區污水處理廠廠長的說法是,2月23日,他們就聞到污水處理廠有刺鼻的氣味,經檢測,氨氮含量嚴重超標,“23日當天我們就向青白江環保局反映了,他們也來看了,但后來他們做了什麼工作就不知道了。”超標排放一直持續到3月2日,總量達到2000噸,閘門才在兩岸受害者的怒吼中停下來。
環保管理存在機制性障礙。四川省環保局有關專家告訴記者,在環保管理上,守法的成本高,違法的成本低。環保有關條例規定,違法排污,賠償性重大事故罰款最高100萬元,一般性處罰最高10萬元,假如一個企業違規排污月月受處罰,一年下來最多不過被罰120萬元,而企業的利潤可以上億,不少企業根本不怕罰。值得注意的是,問題出現以后,企業的責任易於明確,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難下結論。沱江污染事件發生到現在,相關企業被罰款100萬元,而政府相關部門究竟應當承擔什麼責任,至今還沒有明確的說法。四川省一些人大代表呼吁,依法追究事故責任人。
《人民日報》 2004年04月23日 第十三版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