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果子狸被確定為“SARS冠狀病毒的主要載體”后,“元凶”、“罪魁禍首”等罪名,又像去年5月那樣,一次雨點般地降落到這倒霉的動物頭上。筆者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判決”,真正的元凶或罪魁禍首並不是果子狸!SARS的爆發,其罪不在果子狸,而在於人類自身的錯誤行為。
眾所周知,果子狸本來是一種野生動物。作為自然界的一員,千百年來果子狸一直生活在屬於自己的荒郊野外,與人類“井水不犯河水”,相安無事。雖然果子狸是SARS冠狀病毒的主要寄主,但它們從來沒有想過要“嫁禍於人”。如果人類不去侵入它們的領地,與之保持距離,SARS冠狀病毒是不會自動傳染給人類的。
然而,無知和貪欲使許多人類越過雷池,自涉險地:盜獵分子不惜鋌而走險,肆無忌憚地捕獵、販運、宰殺果子狸﹔不法商販把果子狸從野外捉來繁殖喂養,再運到市場上去牟取暴利。饕餮之徒們為了滿足口腹之欲,置社會公德於不顧,一而再、再而三地濫食果子狸等野生動物。正是由於這些不計后果的“親密”接觸,才使病毒得以從果子狸傳給了人類,導致了SARS這一史無前例的災難。
調查資料顯示,去年SARS在廣東流行期間,早期病例多為廚師或與野生動物相關行業的從業者。這更加証明:SARS爆發不是果子狸“蓄意”加害人類,而是人類咎由自取、“引火燒身”。我國有句俗話——“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SARS病毒為害人類,即與此同理。可以說,SARS真正的“元凶”和“罪魁禍首”,不是果子狸等野生動物,而是吃食野生動物的野蠻陋習和捕獵、宰殺、經營野生動物的不法行徑。
其實早在SARS爆發之前,不少專家就發出這樣的告誡:由於野外環境復雜惡劣,加上日益加劇的環境污染,野生動物身上含有許多人類尚未掌握的病毒和寄生虫,捕食野生動物容易招致“怪病纏身”。遺憾的是,專家們的忠告並未使饕餮之徒懸崖勒馬。即使是在SARS過后,廣東等地的吃食野生動物之風又很快卷土重來。
大量捕食野生動物不僅使人類身染頑疾,而且使許多野生動物日益枯竭,加速了一些野生動物的滅絕,埋下了生態系統失衡的隱患,最終將危及人類自己的生存。
SARS的爆發再一次印証了這樣一個真理: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基於這一科學的認識,香港人大代表朱幼麟和全國政協常委梁從誡在去年SARS流行期間,分別上書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一致呼吁通過立法,徹底摒棄捕殺和吃食野生動物的不文明行為。 如果不顧事實,或者隻考慮維護“人類的尊嚴”,把罪名一股腦兒地強加給果子狸等野生動物,隻會使我們從一個錯誤走向另一個錯誤,由捕食野生動物轉向仇恨野生動物。這樣不僅不利於保障人類自身的安全,而且有可能引發新的生態災難。
知恥近乎勇。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應該正視事實真相,勇敢地檢討自身的錯誤,反思自己的不文明行為,及早改掉捕食野生動物的惡習。隻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SARS和其它病毒的傳播,既保障人類自身的安全,也維護了自然生態的安全,從而使人類能夠與自然和平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