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衛生部通報了今年食用植物油國家衛生監督抽檢情況。在抽檢到的574份植物油中,沒有達到衛生標准的有52份,不合格率佔到9.1%。其中,金龍魚、福臨門、金象等知名品牌的產品也盡在“黑名單”之列。
看到這條消息,我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查看我家正用的那瓶金龍魚。一看嚇了一跳,竟和報紙上說的不合格產品對了個正著:金龍魚大豆色拉油,900毫升/瓶,生產日期2004年4月24日。
那些專業的衛生指標,消費者是看不懂的。老百姓買油,一認品牌,二看價格。品牌響亮,價格合理,琢磨著也就買了。當名牌油也是不合格產品時,做老百姓的該怎麼買油呢?
買食用油不是買汽車,汽車的不合格品可以“召回”,可食用油都吃到了消費者肚子裡,對健康造成了損害,如何彌補?按理說,企業打造一個名牌非常不容易,而毀掉一個名牌卻隻在頃刻間,為什麼這些名牌產品竟如此不珍惜自己的品牌呢?能打造出名牌產品的生產者,斷然不會是傻子。顯然,利益與代價之間,他們已經有了自己的權衡。換句話說,即便是生產了劣質品,目前的懲處機制也並不足以讓他們斷送牌子。
最讓筆者不解的是,這些知名品牌食用油,大多都是國家免檢產品,為什麼在抽檢出不合格品之后,不直接取消其免檢資格呢?其實,抽檢出不合格品已經驗証了免檢的風險———對消費者健康的損害﹔不說由此反思免檢制度甚至取消免檢,至少也應該在給予廠家免檢待遇的同時,預備更嚴格的懲處規則來制衡。
《市場報》 (2004年12月31日 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