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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與森林、海洋一起被稱為地球三大生態系統,是地球之腎。沙漠、沙地中的濕地支撐著綠色生態系統,對抗著周邊的滾滾黃沙,更為珍貴。“濕地——草甸——退化草甸——沙化草地——沙地”,中國各地的濕地正沿著這樣一條線路在嚴重退化。中外專家近日呼吁,濕地生態惡化狀況亟待挽救,應在國家層面上採取更加嚴格的保護措施。
什麼是濕地呢?“濕地是指天然或人工的、永久性或暫時性的沼澤地,泥炭地和水域,蓄有靜止或流動、淡水或咸水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淺於6米的海水區”。
1971年2月,由前蘇聯、加拿大、澳大利亞等36個國家在伊朗小鎮拉姆薩爾簽署了《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也就是《濕地公約》)。
濕地包括沼澤、泥炭地、濕草甸、湖泊、河流、滯蓄洪區、河口三角洲、灘涂、水庫、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時水深淺於6米的海域地帶等。世界許多國家,也包括《濕地公約》成員國,根據濕地保護、管理和利用的各種不同目的和需要,使用了不盡相同的濕地概念。簽署《濕地公約》是為了通過國家行動和國際合作共同開展具有全球重要意義的遷徙水禽及其棲息地的保護。
在開展濕地和水禽保護過程中,人們逐步認識了濕地除作為水禽棲息地以外,還有其他許多重要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於是,公約在1982年又進行了增補,濕地還包括臨近濕地的河濱和海岸地區,包括島嶼或濕地范圍內低潮超過6米的海域。
總的說,濕地定義基本上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類型。狹義概念將濕地界定在陸地和水體之間的過渡區域,即有濕生或水生植物生長的區域﹔廣義概念例如《濕地公約》,包括了陸地所有永久或間歇水體、沿海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和濕地內水深超過6米的海域。>>>
以《濕地公約》的定義為基礎,我國在1995年啟動的首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將濕地分為4大類自然濕地和1大類人工濕地。4大類自然濕地包括濱海濕地,河流濕地,湖泊濕地,沼澤濕地。
首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表明,我國單塊面積大於100公頃(即:1平方公裡)的濕地總面積為3848.55萬公頃(人工濕地隻包括庫塘濕地)。
我國濕地特點顯著,主要具有5個特點:
◆ 一是類型多:《濕地公約》劃分的40類濕地在我國均有分布,是全球濕地類型最豐富的國家。
◆ 二是面積大:僅自然濕地就有3620萬公頃。
◆ 三是分布廣:從寒溫帶到熱帶,從沿海到內陸,從平原到高原都有分布。
◆ 四是區域差異顯著:東部地區河流濕地多,東北部地區沼澤濕地多,長江中下游和青藏高原湖泊濕地多等等。
◆ 五是生物多樣性豐富:濕地生境類型眾多,不僅物種數量多,且許多為中國特有。因此,我國的濕地保護已經成為國際濕地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熱點地區。>>>
濕地不但具有豐富的資源,還有巨大的環境調節功能和生態效益。各種類型的濕地在保護生物多樣性、維持淡水資源、均化洪水、調節氣候、降解污染物和為人類提供生產、生活資源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濕地的這些重要功能和價值一直是人類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的物質基礎。
濕地的生態效益表現在:
★ 一是保護生物和遺傳多樣性。許多的自然濕地不但為水生動物、水生植物提供了優良的生存場所,也為多種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特別是水禽提供了必須的棲息、遷徙、越冬和繁殖場所。因此,濕地當之無愧地被稱為“生物超市”和“物種基因庫”。
★ 二是減緩徑流和蓄洪防旱。許多濕地地區是地勢低窪地帶,與河流相連,所以是天然的調節洪水的理想場所﹔濕地被圍困或淤積后,這些功能會大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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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固定二氧化碳和調節區域氣候。如果濕地遭到破壞,濕地固定碳的功能將大大減弱或消失,濕地將由“碳匯”變成“碳源”,對全球氣候將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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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降解污染和淨化水質。濕地具有很強的降解污染的功能,許多自然濕地生長的濕地植物、微生物通過物理過濾、生物吸收和化學合成與分解等把人類排入湖泊、河流等濕地的有毒有害物質轉化為無毒無害甚至有益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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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防浪固岸的作用。海浪、湖浪和河水等對沿岸地區構成巨大威脅,許多濕地沒有保護好的地區,這些威脅對農田、魚塘、鹽田甚至村庄均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
濕地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表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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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供豐富的動植物食品資源。濕地生態系統物種豐富、水源充沛、肥力和養分充足,有利於水生動植物和水禽等野生生物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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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提供了豐富的工業原料和能量來源。濕地還可以為人類社會的工業經濟的發展提供包括食鹽、天然鹼、石膏等多種工業原料,以及硼、鋰等多種稀有金屬礦藏。
▲ 三是濕地為人類提供了集聚場所、娛樂場所、科研和教育場所。長期以來,由於濕地特有的資源優勢和環境優勢,一直以來是人類居住的理想場所,是人類社會文明和進步的發祥地。濕地保留的過去和現在的生物、地理等方面演化進程的信息,具有十分重要和獨特的價值。>>>
構成濕地生態系統的單要素資源包括水、土壤、植物、動物、微生物等,這些都決定了開展濕地保護管理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加之上面的因素,導致人們長期以來沒有把濕地放在應有的位置,濕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也沒有提上議事日程。
濕地為什麼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主要有三個因素:
● 第一個因素是沒有准確揭示濕地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特別是生態效益。
在認識濕地效益的過程中,人們往往隻看到了濕地的直接經濟效益,例如:從濕地內捕魚、割蘆葦等動植物產品,這些東西很容易算出它的價值。但濕地的生態功能和社會價值一直沒有開展過科學系統的評價和研究,其生態系統的價值往往被人們忽略了。
實際上,根據科學家的研究,濕地的生態價值和社會價值要比其直接的經濟價值高得多。由於濕地的真實價值沒有被揭示出來,而且即使是經濟價值,由於分屬不同的管理部門和利益群體,也沒有准確的統計。人們往往隻看到了濕地價值的很少一部分。還由於濕地的許多效益在時間長、面積大的情況下,才能看到效果,周期短、范圍小就不容易看出濕地的功能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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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因素是濕地的權屬不清。
搞濕地工作的都知道,濕地的土地權屬不清,管理部門很多是我國濕地工作的一大顯著特點。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專門的濕地立法,濕地沒有納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
濕地的景觀效益、生態效益等等,也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有經濟效益和利益搶著管,沒有利益和要承擔責任就往外推,許多地方存在著交叉管理和多頭管理的現象。這些都阻礙了濕地保護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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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因素是濕地作為一種公共資源,其產權和邊界不清晰,各個社會階層和利益群體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向濕地索取效益,長期以來,根本沒有考慮資源過度利用和合理保護的問題。
對這樣的公共自然資源,包括濕地,一些人隻知道索取,不懂得回報。對濕地的許多重要功能,由於受到認識和科技水平的限制,我們目前還沒有完全認識,在這種情況下,就應該先保護起來,而不是急於開發利用。>>>
當前,我們的一個重要工作就是要讓人們了解和認識濕地,想盡各種辦法、利用各種機會,把濕地的重要作用告訴社會大眾。做好這項工作,宣傳工作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當前,就貫落實好“宣傳提綱”的重點工作,我們要著重抓好幾項工作——
■ 第一、加大濕地的宣傳力度。
要爭取把濕地的宣傳和教育內容放到中小學教材裡,要把濕地的宣傳和教育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意識教育結合起來,從小培養他們的濕地保護意識。幾個事情要注意:
一是要掌握正確的宣傳思路。
二是要分工協作,突出重點。
三是要採取多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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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抓緊濕地立法,盡快建立濕地保護的法規和政策體系。
按照濕地會議的部署,各省市區要不等不靠,積極開展濕地立法工作。要力爭在今明兩年把濕地保護立法列入省級立法計劃,抓緊做好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積極開展立法的調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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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各級要盡快制訂好濕地保護規劃。
各省區市都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訂地方濕地保護規劃,重點要做好項目儲備,要確保地方規劃與國家規劃緊密銜接,與其他部門規劃互相協調,做到全國一盤棋。省級地方規劃,要爭取省人民政府的批准,保証規劃的嚴肅性和系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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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進一步摸清濕地資源狀況。
第一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為我們開展濕地保護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決策依據,意義非常重大。但由於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這次調查還比較宏觀,一些重要的生物多樣性和保護管理信息收集還不是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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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加強對城市濕地的保護和管理。
城市文明的起步和發展幾乎都與濕地有著密切的關系,城市文明的延續還將依賴濕地。可以說,城市園林是“城市之肺”,而位於城市的濕地應該被稱為“城市之腎”,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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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強化濕地保護的組織機構建設,形成濕地保護的管理隊伍和科研隊伍。
建立健全濕地保護的組織機構是我們做好濕地各項工作的基礎,是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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