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到張家港揚子江化學工業園採訪,聽說了一件新鮮事兒:國際知名化工企業陶氏公司,在該工業園落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在從廠區內的地下挖出一捧泥土,裝到一個特制的瓶子裡密封好,然后保存起來,立此存照。公司的領導說:等50年合同期滿時,再從同樣的地方取土,與原先封存的土壤一起化驗、比照,看一看企業的生產是否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不良影響。
工業園負責人告訴我,陶氏封土存照並不是作秀,在此后的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他們對環保的要求之嚴格、措施之到位,讓人不得不敬服。
這使我想起國內一家大名鼎鼎的味精企業,對成語典故“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活學活用”———他們修了兩條排污管,一條是地上的明管,裡面流的全是清水,專為遮人耳目﹔其大量醬油般的污水,則通過另一條深埋在地下的暗管,直排入河。
兩相對比,其境界之高下、用心之好壞,不言自明。
誠然,由於大部分國內企業同國際跨國公司在技術、資金和理念上存在較大差異,不能奢望前者向后者看齊,但至少不應突破“達標排放”的法律底線。“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之類,與殺人放火、謀財害命、貪污受賄並無二致,是徹頭徹尾的違法犯罪。
記得20世紀70年代,鄧小平同志在陪同外賓游覽漓江時,曾語重心長地告誡當地干部:如果發展工業不注意保護環境,將功不抵過。去年春天發生的沱江污染大案,就是“功不抵過”的典型: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億多元,間接經濟損失5億元。如此慘重的損失,污染者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怎麼還得清?
權威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無論是固體廢物還是污水,都已經大大超出了我國的環境容量,一些地方的污染事故處在一觸即發的警戒線上。嚴重的污染使江河湖海變色,原本豐富的野生魚蝦蟹鱉幾盡全軍覆沒,數以百計的珍貴物種永遠地消失了﹔許多地方的群眾守著河湖買水吃,而那些無錢買純淨水的困難群眾,由於長期飲用被污染的水,許多人得了可怕的怪病,治病無錢、投訴無門……我們這一兩代人的生存安全已經難保,遑言千秋萬代!
現狀令人憂慮,而前景更不容樂觀:我國將長期處於工業化階段,隨著企業在全國的勃興,如果再不把保護環境當回事兒,前景將不堪設想。
而對於那些屢查屢犯、拒不悔改的污染釘子戶,必須動真的:地方政府要盡早收起保護傘,執法和懲處不能停留在隔靴搔痒上,公眾在擦亮眼睛、加強監督的同時,也應“從我做起”,不買這些企業的產品和股票……
隻有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使那些漠視環境的污染企業痛改前非,才能促生更多對社會負責的環境友好企業,被污染的江河湖海才有望早日重現碧波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