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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5日10:52 |
| 沱江污染事件后續:川化原老總被起訴近期受審
本月20日是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李儉的54歲生日,但他至今仍被拘押在我省某看守所,原為青白江區人大代表的他在今年4月29日因涉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被刑拘,同一天被刑拘的還有該公司原副總經理吳貴鑫以及原環保安全技術處處長何立光。據了解,吳因病於今年9月中旬被取保候審,目前正在成都某醫院住院治療。 青白江區環保局原副局長宋世英等3人被起訴,涉嫌的罪名是環境監管失職罪。但是,李儉等3人涉嫌的卻是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錦江檢察院經成都市檢察院指定對此案進行審查起訴。 檢方指控說,川化股份公司違反國家環保總局《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的規定,在未報經省環保局試生產批復的情況下,擅自於今年2月11日對日產1000噸合成氨及氨加工裝置增產技術改造工程進行投料試生產。試生產中,由於用於工藝冷凝液處理系統的氣提塔不能正常運行,視鏡的墊子刺漏,結果導致沒有經過完全處理的含氨氮的工藝冷凝液直接排放。 除此外,川化股份公司在今年2月至3月期間,由於一化尿素車間、三胺一車間、三胺二車間的環保設備未正常運轉,結果導致高濃度氨氮廢水直接外排。 檢方分析說,正是這兩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川化排污溝排放水氨氮指標嚴重超過強制性國家環保標准,導致沱江干流在今年2月至4月期間發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給成都、資陽等5市的生產、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和經濟損失。 檢方認為,李儉身為川化股份的總經理,對沱江污染事故負有全面領導責任﹔吳身為公司副總經理,分管日常生產和環保安全工作,未認真履行職責,因此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何身為公司環安處處長,未認真履行職責,對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來源:新華網四川頻道/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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