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黃勇) 記者昨日從江蘇省環保廳獲悉,國務院近日召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現場會,江蘇省人民政府與沿淮豫、皖、魯三省在會上與國家環保總局簽訂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江蘇省政府承諾,將對江蘇省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實負起責任,認真落實《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建立水環境質量目標、水污染物總量削減和水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情況考核制度,確保淮河治污目標的實現,到2010年底前水質達到Ⅲ類。
據了解,國務院正式啟動淮河治污工程10年多來,在淮河流域經濟總量增長了1.35倍、人口增加800萬的情況下,淮河水環境質量有了比較明顯的改善。目前,除汛期及汛前騰庫外,淮河干流水質已經提高了一個水質類別,由治理前的Ⅳ∼Ⅴ類轉變為目前的Ⅲ∼Ⅳ類。
根據江蘇省環保廳的最新監測數據顯示,近年來,江蘇省省轄淮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果。2003年,省轄淮河流域水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部分地區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27.5萬噸,比2000年下降了20.5%﹔45個國控監測斷面中,高錳酸鹽指數達標的有39個,達標率為86.7%。上個月,江蘇省轄淮河流域45個考核斷面中有36個斷面水質達標,達標率為80%。與8月相比,淮河流域斷面水質達標率上升了8.9個百分點。與去年同期相比,淮河流域控制斷面水質狀況達標率下降了6.7個百分點。
然而江蘇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坦言,江蘇治淮10年以來,水質有所好轉,但治淮是一項復雜艱巨、需要長期努力的重點工程,江蘇仍然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還有許多工作要落實。
在國家此次治淮會議之前,江蘇省在今年9月剛剛召開了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會上也與各市市長簽訂了責任狀,把治淮任務層層分解,狠抓落實。下一步江蘇將從具體項目的實施抓起,積極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推動清潔生產,節約利用資源,同時還將更重視對治污機制和體制的創新,為治淮提供支持﹔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堅決取締“十五小”、“新五小”企業,關閉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禁止轉移污染﹔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努力解決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資金短缺問題。
據悉,江蘇自2006年起,每年第一季度都將把上一年度“責任書”執行情況上報給國家環保總局進行考核,最終考核結果還將上報給國務院。
按照“責任狀”,江蘇到2010年的淮河水污染防治階段目標初步為:2005年年底前,重點治污工程建成投運的不低於60%﹔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參考指標)入河量在2000年基礎上分別削減20%和10%。
自2006年起,沿淮所有排污單位必須持証方可排污。2006年年底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必須完成配套污水收集管網建設。
自2007年起,對超標排放氨氮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單位,加倍征收排污費。2007年年底前,重點治污工程90%以上建成投運﹔省轄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縣級市市區和縣城所在鎮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於40%﹔COD和氨氮入河量在2000年基礎上分別削減25%和15%﹔在不斷流的情況下,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質明顯好轉,江蘇南水北調輸水線路區水質達到Ⅲ類,主要支流優於Ⅴ類水質斷面比例不低於60%。
2010年年底前,省轄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於80%,縣級市市區和縣城所在鎮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於55%﹔COD和氨氮入河量控制在水環境容量范圍內﹔在不斷流的情況下,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達到水環境功能區的水質目標,淮河干流、南水北調輸水線路區、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主要支流水質達到Ⅳ∼Ⅴ類。
《江南時報》 (2004年10月26日 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