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劉雲飛 張德利 記者楊東)我省岷江、沱江流域工業污染源整治工作將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昨日,在省政府召開的全省岷江、沱江流域工業污染源整治會上,副省長楊志文代表省政府與“兩江”流域的成都、自貢、德陽、樂山、內江、宜賓、瀘州、雅安、資陽、眉山、阿壩等11個市州政府簽訂了“兩江”流域工業污染源整治目標責任書。同時,431戶企業被列入整治范圍。
楊志文要求,“兩江”流域要建立完善各級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將工業污染整治作為主要內容。
治污工作納入目標考核
在責任書中,省政府把“兩江”流域工業污染源整治工作納入11個市州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嚴格實行獎懲制度。省政府目標辦將對11個市州的污染治理進展情況進行督查,並在省內主要媒體上公布。
此次“兩江”流域的整治重點包括: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產品以及已關閉的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一律關閉取締﹔對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要實行停產限期整治﹔對不按要求停產整治或治理達標無望的企業,要予以關閉﹔所有工業招商引資項目和新建、改擴建項目,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
限期整治431戶污染企業
在昨日的治污大會上,11個市州的431戶企業被列入整治范圍。其中污染企業數量最多的是成都市,涉及整治的共有189戶﹔最少的是阿壩州,隻有2戶。
根據整治工作要求,列入整治的431戶企業要在限期治理期間採取措施做到達標排放,凡於今年7月15日前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企業立即停產治理。另外,這431戶企業必須於12月31日前按規定完成整治任務並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到期未完成整治任務並實現達標排放的,將依法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