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4月06日04:58


大禍是這樣釀成的 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調查
新華社記者  李柯勇  叢峰  劉海
3月4日,在受污染的簡陽城區,市民在臨時改為送水車的環衛車前,接從水庫運來的干淨飲用水。新華社發

  陽春三月,一起特大污染事故,讓長江上游美麗的沱江變成了一條哭泣之河,沿岸百萬群眾生活飲用水被迫中斷,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這是近年來全國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

  是“人禍”而不是“天災”

  2月16日,川化集團公司控股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第二化肥廠(下稱“川化二廠”)二車間水解、解吸裝置的兩台給料泵發生故障,導致含高濃度氨氮的尿素工藝冷凝液排入沱江的支流毗河,一直持續到3月2日,其間共排放純氨氮2000噸。

  國家規定,在河流枯水期,排污企業應“限制生產,減少排放”,川化集團卻背道而馳﹔排污企業調試生產前要向環保部門申請報批,並在其監管下試生產,川化集團也沒有這麼辦。

  四川省副省長劉曉峰說,這次事故主要責任在企業。2月中旬設備出了問題,如果立即停車檢修,就不會造成這麼大的污染,而工廠卻一直沒有停車。到3月2日污染源被強制切斷時,嚴重超標排污持續了近20天。

  排污出現異常,假如有實時監控設備,也能及早制止,而長期以來,川化集團卻一直沒有按國家和省裡的規定安裝在線監測裝置。而事故發生后,川化集團僅用3天就裝上了。

  更嚴重的是,企業對事故長時間隱瞞不報。事故發生后,川化股份環安處一直在制造假數據上報,甚至3月2日在檢查組面前還拿出一套假數據來,說排放達標。

  企業層層監管等於零

  川化集團董事長、總裁謝木喜這樣描述了事故經過:2月16日晚,環保裝置的給料泵壞了以后,工人打電話向車間副主任請示,這位副主任指示把環保裝置停下來。按理說,停了環保裝置,整個生產系統都得停下來,可是他對整個系統沒作處理,第二天才上報。第二天車間主任接到匯報,也沒有及時處理。

  直到2月23日,川化二廠開例會時問題才反映出來。當時主持會議的工藝副廠長認為應由管設備的領導去解決,設備副廠長也在,他也沒去處理。

  2月27日川化二廠又開了一次會,川化股份的一個副總經理參加了這個會。現在,川化二廠的工藝副廠長和尿素車間主任都說在會上就把事故提出來了,而那個副總經理卻說他沒聽到。那個會議對這事沒有作出任何決定。

  環保監測“兩本賬”

  企業的基層環保工作人員為什麼要造假?已被停職的川化股份環安處處長何立光說:“長期以來,川化股份對污染的監測都是‘兩本賬’,一是監測原始數據,反映真實排放情況,供企業內部掌握﹔另一個是經過整理的數據,也就是外報數據,給環保部門看。這不是我當處長時才這麼干,而是一直沿襲下來的,我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的前一任,都是這麼干的。”

  “這個情況公司領導都知道,至少股份公司領導知道。這種事要是沒有上面領導認可,下面絕對不敢干。”

  政府有關部門該承擔什麼責任

  川化二廠超標排污長達20天,環保部門竟一點都沒有察覺?

  在接收川化二廠工業廢水的成都市青白江區污水處理廠,廠長李航告訴記者:“我們廠主要接收5家企業排放的污水,其中包括川化。2月23日凌晨,我們聞到污水有刺鼻的氣味,氨味很重,一檢測,氨氮含量嚴重超標,最高達到2000多毫克每升。23日當天我們就向青白江區環保局反映了,他們也來看了,但是后來他們做了些什麼工作,我們就不知道了。”

  如果青白江區環保局2月23日就得知事故發生,卻直到3月2日都沒有反應,那就是瞞報,至少也是嚴重遲報事故。記者立刻趕往青白江區環保局,不料卻碰了一鼻子灰,局辦公室一位姓古的工作人員以“領導下鄉去了”和“手機沒電”為由,拒絕接受採訪。

  謝木喜認為,青白江環保部門的監測疏漏,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人民日報》 (2004年04月06日 第五版)

3月27日,成都市青白江區工業排污口還在傾泄著發黑的濁水。 新華社發
3月26日,川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工作人員說,釀成特大污染事故的就是兩台這樣的小泵。新華社發
3月4日,養魚戶池濟明拿著死去的魚欲哭無淚:“這些都是去年新引進的鱸魚,再過兩個月就要上市了,現在全死了。我們全家人都指望這些魚生活,8萬元的債務也要還,現在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據了解,這次污染使他養殖的幾千公斤魚全部死亡,經濟損失約10萬元。 
(責任編輯:徐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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