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京都議定書》昨天生效。國家氣候中心已經著手制訂適應氣候變暖的對策。
議定書是“人類自救的第一步” 國家氣候中心氣候變化室王長科博士介紹,《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隻是一個概括的綱領性公約,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而《京都議定書》則是一個具體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實施計劃,它具體地規定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
王長科表示,目前全球在變暖已經得到國際上的一致肯定,“人類目前還不能預知氣候變化會引起什麼樣的災難,所以最重要的是預防。而議定書是第一個國際性減排溫室氣體的法律,因此可以說是‘人類自救的第一步’!”
隻對發達國家規定減排義務 目前,《京都議定書》隻對發達國家規定了減排的義務。
王長科解釋,議定書強調了“共同而又有區別”的原則,在各國都應減少排放的同時,又有區別。“這主要是一個歷史責任。發達國家從19世紀工業革命就開始排放溫室氣體,而二氧化碳在大氣中可以存活100年的時間,所以現在溫室氣體中大部分都是發達國家產生的,它們有義務減排。”統計數據顯示,近100年來全球的氣候是過去1000年中最暖的,平均溫度上升了0.6℃,而最近20年則是過去100年中最暖的時段。本世紀,全球溫度預計將上升3℃左右。
雖然美國沒有批准,但已有141個國家批准或加入了《京都議定書》,這些國家的排放總量已佔所有發達國家1990年總排放量的61%.所以議定書對於溫室氣體的排放還是有約束的。
中國已著手應對氣候變暖 有預測分析,未來我國的氣候變暖幅度可能超出全球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國年平均溫度將增加0.2℃—3.7℃,到2100年將增加到1.3℃—8.9℃。
氣候模式預估結果表明,到2050年,我國沿海海平面將上升約12厘米—50厘米,大於全球平均海平面上升幅度,沿海一些地區面臨被淹的威脅。而氣候變暖對我國影響最大的方面可能並不是氣溫,而是水資源。氣溫明顯升高,可能使得其他氣候要素發生變化,降水區域和強度改變,部分地區將出現干旱。而從目前的監測來看,本世紀已過去的4年中,華北等地區已經出現了干旱的趨勢。
氣象專家表示,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我國應該盡快、盡早採取有力措施積極應對氣候變暖,將氣候變化對我國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據悉,國家氣候中心已經開始針對性的研究,制訂適應氣候變暖的對策。
■三大難題 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在研討會主題發言時表示,在慶祝《京都議定書》生效之際,多個情況還令人憂慮。
第一,佔發達國家1990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近40%的發達國家尚未批准議定書,議定書的實施效果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影響。
第二,部分發達國家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迄今未取得明顯進展,有些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還在不斷增長,議定書的減排目標能否如期實現,還難以預料。
第三,發達國家2012年以后的溫室氣體減排指標尚未確定下來,前景還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