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洛杉磯時報》不久前刊登一篇題為《環保總局與三峽總公司較量》的文章說,中國國家環保總局成功阻止了三峽總公司的3個新工程,這是中國為控制不符合環境標准的基礎設施工程而進行的部分努力,它表明中國對治理環境問題極其認真。文章摘要如下:
國家環保總局是否能戰勝這家政府控制的、經營著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水電工程的企業仍是一個未知數。但觀察家說,本周取得的這些成果表明,中國對治理環境問題極其認真。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家周孝正說:“這肯定是一次小突破。以前,沒人敢阻止他們。”
但是環保總局執法時的選擇余地較為有限。
雙方之間的激烈較量開始於今年1月,當時環保總局要求全國30個主要工程停工,原因是這些工程違反了要求在開工前進行環境影響研究的新法律。
除8個工程外,其它工程都已按環保總局的要求停工了,包括中國長江三峽開發總公司掌管的3個工程項目,其中之一是金沙江上的溪洛渡水電站,另外兩個是與三峽大壩有關的輔助設施:一個地下水電站和一個電源電站。
如果三峽總公司不終止這3個工程,它可能面臨24萬美元的罰款,但這對一個擁有上百億美元項目的企業而言不過是九牛一毛。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水利專家王亞華說:“這種懲罰措施不足以起到威懾作用,我們肯定需要加強執法能力。”
終止水電站建設的命令是在中國電力供應嚴重短缺的情況下下達的,電力短缺則是由中國經濟去年高達9.5%的增長率引起的。
對中國決策者而言,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尋求平衡將是一項長期的挑戰。傳統的大型火力發電工程往往污染嚴重,而且許多此類工程是未經許可開工的。水力發電工程則涉及淹沒農田和森林、要求大批人口遷移等問題。這些工程的主要投資者通常是地方政府和國有大型企業,它們時常對環境問題視而不見。
環保總局保護環境的種種努力是在“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2003年秋季生效后才贏得法律支持的。目前清理污染工程是它顯示威力、檢驗其局限性的一個機會。
周孝正說:“這是向前邁出的一步。至少今后人們在籌建工程時會注意環境問題。如果大家都不遵守《環境保護法》,我們的環境肯定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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