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3月29日14:09


吳青:堅持《憲法》就是一種愛
黃瑋

  身為著名作家冰心的次女,吳青真正出名是在她當了北京市人大代表之后:在國內第一個設立了“選民接待日”,不定期地向選民匯報,20年來天天懷揣《憲法》。

  憲法是剛性的。用剛性的憲法為選民維權的吳青,內心充盈著的卻是廣義的柔情:“在我做人大代表的工作過程中,我認為堅持原則就是一種愛———對人民的愛。”

  她看重人大代表的榮譽,她更不遺余力地履行一名人大代表的職責。這種“代表意識”的回歸與張揚,讓人們看到,人大代表正以開放的心態和積極的方式,探索代表與選民之間更為廣泛、更有保障的溝通途徑。

  “我不是做好人好事,這是作為一名人大代表的權利和義務。”吳青總是干脆利落地亮出自己的觀點,隱約透出的還有那麼一股子爽直、求真的勁頭。她的動力和勇氣都來自隨身攜帶的那本紅底燙金封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來自她純粹強烈的代表意識。

  這位在北京市出了名的人大代表,一開始就與眾不同。1984年,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吳青,第一次當選為北京市海澱區人大代表。她找到學校黨委書記表態:“我當了就要真當,跟以前的可不一樣。”

  “不一樣”的人大代表吳青,第一次參加海澱區人代會就出名了。當時,聽到主持人這樣介紹一名干部:“他是某某人的兒子”,吳青立刻站起來說:“不能這樣介紹一位干部,我們要知道他本人的政績。”

  “吳代表”的三個全國第一

  吳青當選海澱區人大代表當天,母親冰心送給她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冰心曾是全國人大代表。從母親手裡接過這本紅底燙金封面的《憲法》,吳青的感動是:自己接過的不僅是一部《憲法》,更是父母親那一代知識分子追求民主、科學、法治的精神。她懂得:人民代表這個平台,讓自己有更好的機會延續這種精神。

  這種精神的延續,在吳青20年的代表生涯裡,有跡可循。最出名的,是她創下的三個全國第一。

  為老百姓反映心聲,吳青都按憲法辦事。無論走到哪兒,她的提包裡永遠裝著三樣東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代表法》和人大代表証。在給人當面提意見時,她必會先亮代表証,她說:“我執行的過程就是宣傳憲法”。

  因此,大家視吳青為第一個手捧《憲法》去維權的人大代表。事情不勝枚舉。她依據憲法第53條,解決了北京外國語大學西院南牆外的糞坑問題﹔又依據憲法第37條和第39條解決了某小區裡發生的警察未穿警服闖入民宅違法辦案的問題﹔還依據憲法第5條、第33條和第48條,解決了海澱醫院女醫生與男醫生同齡退休的問題……

  20年過去了,母親送的《憲法》不知被翻過多少遍,裡面的許多條款也早已諳熟於心。

  吳青又是全國第一個設立“選民接待日”的人大代表。每周二下午4:00到5:30在北京外國語大學行政樓二樓的會

  議室,吳青接待選民來訪,傾聽民意。如果因為開會、出差不能接待,她還會很認真地貼出告示向選民致歉。如今,作為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澱區人大代表的吳青,記不清自己究竟安排了幾百個“接待日”,做了多少樁為選民服務的事情。反正,當地老百姓都習慣叫她“吳代表”,有事就會在“接待日”找吳代表去,在平日打電話、寫信向她反映情況,還有人守在操場上等她晨練的時候和她說說話。

  反映給吳青的意見,隻要合法、隻要在她的“地盤”上(北京市人大代表監督范圍內),事無巨細她全管了。吳代表落實意見的方式是“死纏爛打”,有時為一件事她能打四五十個電話給相關人員。有人因此躲著她。其實躲是躲不過的,吳青要電話不隻要人家辦公室的電話,還要呼機、司機電話和家裡電話,布下“天羅地網”,有時候她也走“夫人路線”:告訴你啊,你愛人挺支持我的。

  自己做了什麼,怎麼做的,吳青都會告訴大家。因此,她又成為第一個不定期向選民匯報的人大代表。從1984年開始,吳青不定期地向選民匯報自己的工作。在北京外國語大學,有不少教職工和學生都聽過她的匯報。通過匯報,她宣傳憲法,宣傳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宣傳民主和法制。她總是堅持:“我是你們選出來的,首先要讓你們滿意。我對你們負責,對憲法負責。”

  她投了惟一的兩張反對票和兩張棄權票,打破了人們習慣的“一致通過”

  吳青當代表,很不一樣。

  履行代表職務,她從不隨波逐流。發現了問題,她總是挺身而出,直言不諱,“不做‘沉默的大多數’,即使站出來反對的隻有我一個人。”

  1988年,吳青第一次參加北京市人代會。大會審議專門委員會的人選,候選人中有部分官員。吳青認為,官員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投票表決時,她投了惟一的兩張反對票和兩張棄權票。這一大膽的獨立思考的舉動,改寫了人們習慣的“一致通過”。

  立刻,吳青成為“爭議人物”,非議四起。能沒有壓力嗎?為此,冰心揮毫題寫了林則徐的名言“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給作為市人民代表的愛女吳青”。

  最大膽之舉,是在2001年北京市人代會上,吳青和其他45名人大代表依據憲法第5條和憲法第53條規定,聯名提交了一份質詢案,質詢某司法部門領導“批條子”越權干預基層法院法令的執行。

  吳青從來不認為權利是恩賜,而認為必須爭取。每次開會,她都是第一個發言,講出自己的觀點。她笑道:“我總是先搶話筒,沒話筒我也不怕,我嗓門大。”

  吳青就這樣實話實說,履行自己的職責,一絲不苟、毫不懈怠。因此,有人說她尖銳,有人講她厲害。吳青的回答是:“我的力量來自憲法、來自選民。沒有他們,我算什麼?”

  憲法是剛性的。用剛性的憲法為選民維權的吳青,內心充盈著的卻是廣義的柔情:“在我做人大代表的工作過程中,我認為堅持原則就是一種愛———對人民的愛”。在兢兢業業的工作中,她展示出理性的熱情:“我希望將來所有的人都能平等、和諧地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人們互相尊重,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需要人人來努力。”

  復雜的事情,在她那兒有了簡單的處理———一切最美好的都屬於人民

  什麼是人大代表的職責?吳青認為,是監督。這是一名人大代表的權利,也是義務。

  不管走到哪兒,吳青最滿意的身份是北京市人大代表,以至她的獨子在家裡都不叫她媽媽而叫“代表”。她向選民公開家中的電話,私人電話就變成了“維權熱線”。選民打來電話,如果是兒子接的,他總這樣大喊一聲:“代表,電話!”電話那頭聽到了,總是詫異:“你有秘書啊?”“這是我兒子。”

  “代表”兩個字,吳青看重的是蘊涵其中的選民給予的信任,以及自己的職責。

  履行人大代表職責,依法監督,幾乎成為吳青的一種本能。大到人代會表決時,對她認為不妥的人選和決定投票反對﹔小到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她碰上了就要管。

  視察一家繅絲廠,她發現那裡廁所是男大女小,而女工人數卻比男人多得多,她就給廠領導提意見,希望能擴建女廁﹔

  到飯店吃飯,她看到每個桌上都煙霧繚繞,就鄭重地出示人大代表証,向飯店提意見,希望他們設立無煙區,不要侵害不吸煙人的利益﹔

  騎自行車外出時,看到一輛特殊牌照的車進入自行車道,她主動把自行車往車前一橫,讓他退回去。司機違反了交通規則,填寫了意見紙,對方才知道這就是——因愛管事而大名在外的吳代表。

  以至,丈夫和她一起出門時,不得不很鄭重地和她商量:“今天出門,能不能不管事?”

  實在是,吳青管的事太多了,單以她為北外選民管的事,就讓她忙得不亦樂乎。

  她曾為給學校東、西院之間修地下通道“奮斗了6年”,最后市政府出資100多萬元解決了問題。之后吳青赴美國兩年,選民給她寫信說:“人一走,茶就涼﹔你走了,茶不涼”。

  吳青出國期間,學校廁所淤水,無人問津。吳青一回國,先去醫院看望了母親冰心,緊接著就為廁所忙乎。大家說“看見廁所修好了,就知道吳代表回來了”。

  如此費神、費力地為大家操勞,難怪在冰心健在的時候,曾和這個小女兒開玩笑道:“你去為人民忙去吧,媽媽不是人民。”

  因為,老是給領導“提意見”、“出難題”,有人議論:她當代表就像“發神經”、“愛出風頭”﹔一位選民卻這樣針鋒相對:到了所有人都覺得吳代表“正常”的那一天,我們就真拿自己“當家作主”了。

  年已68歲的吳代表為選民奔波,家裡人都一心一意地支持、鼓勵她。20年來,連續幾次當選海澱區、北京市人大代表,幾乎每次當選(除了第一次),她都是由10人聯名被提名為候選人的。這就是選民對她“為人民說話,為人民辦事”直接的、最大的支持。(摘自《解放日報》)

  《人民文摘》 (2005年 第三期)

(責任編輯:趙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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